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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4 数据编号: 555352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秭归县茅坪镇凉水井水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茅坪镇凉水井水库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24]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秭归县楚元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秭归县茅坪镇凉水井水库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属V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坝型为混凝土坝。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建筑、取水建筑、输水建筑及其他工程组成。项目建设地点为秭归县茅坪镇罗家村。
2.3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4工期:6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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