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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5 数据编号: 555647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贵州水城区阿戛镇中坝村兴隆组乡村环境治理示范点二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城区阿戛镇中坝村兴隆组乡村环境治理示范点二期项目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水发改字【2023】1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六盘水市水城区阿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阿戛镇中坝村;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卫生间14户,改造卫生间3户,安装水塔49套,6m3成品玻璃钢化粪池16座,沉淀池6座,渗水井12座,环境治理1项,积分超市物资购置及乡村规划等建设内容;
2.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3个月;
2.5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8.6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省烟草局(公司)捐赠资金100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无欠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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