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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5 数据编号: 55615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截污调蓄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公告连云港市海州区截污调蓄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海州区截污调蓄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由连发改备(2023) 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海州区截污调蓄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2.1.2、建设规模:4条河道(玉带河、东盐河、西盐河、大浦河)约96处排口截污改造,改造泵站1处,约24座提升泵站新增流量计及流量计井,建设污水系统互联互通管道3段,构建厂网一体化运营管控平台,新建人工湿地2处,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最高限价:33400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46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工程所有采购物资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实施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施工范围: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范围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工程综合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为交钥匙工程、竣工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整改修复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竣工图编制为准。本项目的所有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新建工程等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对现状道路、绿地及既有管线等设施因施工破坏后的维修恢复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3)采购范围: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要求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联合试运转,包含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材料、电力、药剂、油燃料及动力的消耗,机械和检测设备使用费,工具用具和低值易耗品费,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工资及其他全部费用)、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整体移交及缺陷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除外)、材料检测的配合及桩基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编制、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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