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兰州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项目(二期)的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箱312313393@qq.com线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5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zg2024-cs-0857/001
2.项目名称:兰州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项目(二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5.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6.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编制“南阳实践”工作方案的要求,有效防范流域环境风险事故,建立完善的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兰州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在编制第一批35条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的基础上,补充调查兰州市七里河、大通河、西电总干渠、雷坛河、咸水河5条流域的敏感受体、污染源、应急空间与设施等情况,编制“兰州市七里河、大通河、西电总干渠、雷坛河、咸水河5条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提交方案文本及附表、附图等成果材料。选择代表性河流,根据流域环境风险特点,利用沙盘分情景开展桌面推演,对“响应方案”的可行性进行检验。结合兰州市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手册”(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标的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合同款项付清和合同内容履约结束后自行终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文规定,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方向)的履约能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