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滆湖生态清淤(三期)勘察设计公告
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滆湖生态清淤(三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已由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武行审备〔2023〕4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法人为 江苏恒源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恒源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昊丰润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滆湖生态清淤(三期)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武进区滆湖中部湖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为改善、修复滆湖水生态环境,提升滆湖水质,维护滆湖健康生命,实施滆湖清淤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清淤深度约15-30cm,清淤量预计175万方;水生态修复包含生态潜堤、流泥捕获槽、水生植被群落构建等。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1.978亿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江苏省洮滆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滆湖武进段一期)项目-滆湖生态清淤(三期)勘察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以及初步设计的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满足招标要求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2.4.1 60天;
2.4.2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可研报告,可研报告批复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4.3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4.4勘察资料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4.5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日期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满足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资质满足其中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以联合体投标,则应设计单位申报项目负责人。)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