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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29 数据编号: 558153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泰州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2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泰州市水利局和泰州市财政局《关于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泰政水复〔2023〕2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靖江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靖江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2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靖江市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本工程属于小
(1)型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建筑物级别为 4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防洪标准:20 年一遇,治涝标准:10 年一遇。
集福小流域位于靖江市西北部,北至靖泰界河、南至横港、东至陆三港、西至下六圩港,属通南水系,小流域面积 20.15km2 。周边主要河道为下六圩港、水洞港、陆三港、庙宇港、横港、靖泰界河等。流域内地貌均为平原,土地利用现状以耕地为主,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河沟岸坡处,以微度流失为主。
根据集福小流域的建设任务、目标以及项目区水土流失状况、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要求等,本次工程拟实施 3 条河道,分别为曾家港、陆三港、十王埭前沟,主要工程内容为岸坡防护,河道疏浚,保土耕作等,共计整治河道总长约 10.53km,新建生态木桩护岸约1.0km,桩板式护岸长度约0.8km,拆建方涵1座,植物防护面积约0.065km2 ,河道疏浚10.53km。
本项目施工招标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1~02 标段,共分为2个标段。总投资金额:539.977148万元。
2.3 本次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施工 02 标段:
(1)陆三港工程范围为整治段沿线进行河道清淤、新建护岸及绿化提升,河道整治长度约 0.50km,整治范围为陆三港闸~新江平公路,河道两侧新建杉木桩挡墙加生态袋形式护岸约 1.0km。
(2)十王埭前沟工程范围:河道整治长度约0.4km,整治范围为京沪高速~陆三港,采用板桩式护岸,河道两侧护岸总长约0.8km。
02标段工程造价为:287.374968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本标段招标为靖江市202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集福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02标,最高投标限价:贰佰捌拾柒万叁仟柒佰肆拾玖元陆角捌分(小写¥2873749.68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1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4年6月0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12月31日工程完工验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85%。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无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9)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10)信用等级要求: / 
(11)主要施工设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12)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 (泰政水〔2022〕124 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 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在原件复印件章节或“承诺函”章节查见均认可)。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5月0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215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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