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平市汤坊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23]3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兴平市汤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兴平市汤坊镇;
2.2 工程规模:兴平市汤坊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项目投资总额:约5857.86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兴平市汤坊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E6104813516r1v0finfj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兴平市汤坊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及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兴平市汤坊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2 标段名称:兴平市汤坊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
https://js.shaanx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