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拜泉县2024年爱国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公告
拜泉县2024年爱国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sl0206g240428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泉县2024年爱国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拜水发【2024】11号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拜泉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毅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拜泉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拜泉县2024年爱国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
2.2招标控制价:17999241.42元
2.3建设地点:拜泉县丰产乡、兴华乡
2.4建设内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平方公里,治理侵蚀沟16条。
2.4.1预防保护区:砼桩铁刺围栏8347m,标志牌3个。
2.4.2综合治理区:深松3902.50hm²,削坡1924m³,连续式柳编 跌水5835m²,石笼跌水2座,石笼谷坊7座,石笼护砌2209m²,秸秆填埋复垦1059m²,半埋覆绿2802m²,固沟林1.63hm²,种草5.24hm², 标志牌20个。铰接块护坡10549m², 景观围栏982m, 村庄排水沟8000m,村庄绿化8.49hm²,作业路7830m,涵洞1座,栈道1处,宣传碑1座。
2.4.3生态修复区:水库周边植物过滤(缓冲)带2.68hm², 标志牌1个,稻田宣传画1处。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27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5月15日,总工期354天。(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如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