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4-29 数据编号: 558854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当阳市体育馆路泄洪渠及雨水管道改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体育馆路市政建设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3〕1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德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体育馆路泄洪渠及雨水管道改扩建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当阳市体育馆路泄洪渠及雨水管道改扩建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当阳市。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体育馆路(职教中心南侧边界~忠义大道)的排水工程及南侧泄洪渠,以及体育馆路延长线(雄风大道~忠义大道)的道路及相关配套工程,体育馆路规划为城市支路。给水管道管径为DN300,排水管道管径为d400mm-d1200mm。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2.5本项目总投资金额:2385.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303.92万元。
2.6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7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发包人的期望目标。
(2)设施设备、材料等一切与项目相关采购安装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项目安全要求: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道路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设计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