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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4-30 数据编号: 559822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安徽安庆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测与竣工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测与竣工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安徽省水利厅 以 皖水许可决(2024)4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安庆市大沙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0qt24z990181
2.2项目名称: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测与竣工验收服务  
2.3项目地点:安庆市桐城市、潜山市和怀宁县
2.4项目概况: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大沙河、挂车河唐合圩段,涉及桐城市、潜山市和怀宁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4.54公里,堤防加固33.49公里、护坡32.67公里、护岸(固脚)19.78公里、防渗处理0.45公里,白蚁防治0.44公里,新建防汛道路10.38公里,拆除重建或加固穿堤涵闸11座,拆除重建泵站14座,新建潜坝2座,新建跌水2座,工程信息化建设等。
2.5招标范围: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等技术文件要求,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对施工期实施环境保护专项措施,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人群健康保护措施,水质保护措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噪声防护措施,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等。为监督有关环保条款的执行,掌握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施工方法对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和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不受干扰,须对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环境保护监测与竣工验收服务等。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2.7最高投标限价:88万元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额4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和)环境保护验收业绩。
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最多只能提供1个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投标人业绩一览表”中资格条件业绩编号为01号的业绩,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超出部分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或环境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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