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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3 数据编号: 560618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泊头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源项目引黄连通工程(清南连接渠)治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源项目引黄连通工程(清南连接渠)治理已由沧州市水务局以沧水调字【20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泊头市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及规模:拆除重建八里庄节制闸、新建江江河曹庄节制闸和清南连渠大树闫引水闸、改建六号干张李庄排涝涵洞、维修加固水闸16座、堤顶管理路面硬化22.491km。工程等别为Ⅲ,主要建筑物3级,次要建筑物4级,临时工程5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建设地点:泊头市八里庄、曹庄、张李庄、大树闫、张李庄等。
3计划工期:10个月。
4.标段划分:3个标段,其中监理标1个、施工标2个。
2.2 招标范围:监理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施工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施工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监理标: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和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施工标: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对应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2)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本单位投标人员;监理标:总监理资格及其他人员要求:总监同时具备①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②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数量不少于8人,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部注册)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不少于1人,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不少于1人,且提供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社保交纳单位必须与注册单位一致。(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可不提供以上社会保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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