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陆城西三江新城片区雨污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及市政配套工程(一期—提标改造洪湖泵站)自动化控制及保护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陆城西三江新城片区雨污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及市政配套工程(一期—提标改造洪湖泵站)自动化控制及保护系统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审批[2021]3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PPP模式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DGJS0748-202402-01
2.2项目概况:宜都市红湖泵站1#-2#机组为10kV同步电动机,单机容量为1120kW;3#-4#机组为10kV异步电动机,单机容量为400kW,5#机组为400V低压异步电动机,单机容量为200kW,供电线路采用10kV电压等级双回导线。为实现泵站内各个水泵的统一调度、自动控制、数据记录、运行日志统计、安全生产管理,本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综合自动化原则进行设计,采用分层分布式结构。
2.3招标范围:一期—提标改造洪湖泵站自动化控制及保护系统采购,主要包括自动化控制及保护系统硬件及软件、视频监控系统硬件及软件、相关配件材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订货技术要求及招标清单)
2.4资金来源:PPP模式筹集
2.5交货地点:宜都市姚家店镇、陆城城区片区红湖泵站。
2.6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技术要求条款及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