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体次氯酸钠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液体次氯酸钠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二次)项目概况
液体次氯酸钠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217
项目名称:液体次氯酸钠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液体次氯酸钠采购,共分1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分批供货,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天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工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包含:次氯酸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