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服务大连LNG公司2024年工作船码头及海水设施安全检测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连LNG公司2024年工作船码头及海水设施安全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TP-DLLNG-SC-FW-038-202404】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大连LNG公司2024年工作船码头及海水设施安全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TP-DLLNG-SC-FW-038-202404
一、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 大连LNG公司2024年工作船码头及海水设施安全检测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采购人为 国家管网集团大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项目采购人委托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谈判。
二、项目基本情况
大连LNG公司2024年工作船码头及海水设施安全检测项目列入公司2024年试验检验项目计划。大连LNG码头投产使用近14年,依据《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9号)》,根据《设备设施完整性管理程序》(YQGL/CX 831.100-2021A0)“6.4.3 执行集团公司设备设施风险管理规定,根据设备设施类型和评价目的选择成熟适用的风险评价方法,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风险评价工作。根据国内其它LNG接收站管理经验,结合大连LNG工作船码头及海水设施实际情况,2024年拟对大连LNG工作船码头、火炬平台水工设施及海水取水、海水排水设施、LNG储罐区临海区域开展安全检测,检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是否有明显或者超过有关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沉降、位移、变形、空穴、开裂破损等情况,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明确提出维修建议。
2.1采购预算:500,000.00元(不含税)
2.2最高限价:484,844.00元(含税)
注:价格包含工作船码头检测费和火炬平台检测费、取水涵洞和排水涵洞检测费、储罐临海区域地基空洞检测费、厂区构筑物沉降观测费以及仪器设备进出场费、船机费、潜水费用、检测技术报告编制相关费用等。
2.3采购范围:此次对工作船码头及海水安全检测包括大连LNG接收站LNG船专用接卸码头、工作船码头、火炬平台、取水口取水涵洞7条、排水口排水涵洞1套进行检测评估,对海水泵房、接收站厂区3台LNG储罐、5台ORV和6台SCV、21台装车撬基础等沉降观测。其中检测评估工作内容包括:结构现场初步调查与相关资料收集、构件外观检查、沉降检测、位移测量、混凝土强度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氯离子含量分布检测、钢筋锈蚀电位检测、涵洞检查、地基空洞检测、停靠船及防护设施检查、技术状态分类评定、编制出具技术报告等。
2.4使用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大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5成交人数量:1名。
2.6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辅一路20号-3(大连LNG接收站)
2.7服务时间: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
2.8结算方式:双方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含税结算价款(结算价款最终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结算审核结果为准,结算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0%。
三、响应人资格条件
3.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且盖公章。
3.2资质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资质证书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需提供资格证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如2023年审计报告未出,可以提供2022年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
响应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竞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成立时间不满3年,按照成立之日起至今)期间至少承揽过一项水运工程检测评估和沉降观测项目。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项目验收文件。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1)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单位(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须提供上述网站相关项查询完整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