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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7 数据编号: 562420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重庆市江津区增发国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项目AA202400401


重庆市江津区增发国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增发国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4】7号(项目代码:2402-500116-04-01-20766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2023-2024年补助资金(津财农〔2024】2号),不足部分由项目业主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津区相关镇街小型水库现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主要设置江津区小型水库的雨水情测报(90座)、大坝安全监测设施(182座)及移动监测设备(1套)。雨水情测报主要包括降水量观测、库水位监测、视频监控等;大坝安全监测主要包括渗流量监测、渗流压力监测、变形监测等。
(二)监测数据需与重庆市水利局市级监测平台和江津区水利局区级监测平台对接,采集储存的数据按协议和频次要求推送至市级监测平台和相关业务平台。
(三)供电:供电方式根据现场条件选择,优先采用周边已有的市电;不能采用市电的,采用太阳能供电系统供电的方式。
(四)通讯:降雨量、库水位、工程视频、图像监视;渗流量、渗流压力、表面变形监测等数据均采用4g无线通讯的方式传输。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829.6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619.62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
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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