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5-7 数据编号: 562443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黑龙江呼兰经济开发区配套项目(景荣路、站前路)泵站10KV供电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呼兰经济开发区配套项目(景荣路、站前路)泵站
10kv供电工程(施工)(二次)
招标公告
因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对本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项目编码:sg0103g240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兰经济开发区配套项目(景荣路、站前路)泵站10kv供电工程(施工)(二次)已由哈呼发改审(202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区政府统筹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兰经济开发区配套项目(景荣路、站前路)泵站10kv供电工程(施工)(二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双井街道,距呼兰区主城区东侧3公里处,西临滨北铁路、南接哈肇公路;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建设规模:变电所内新设变压器、高低压柜、泵用变频柜、软启动柜、电容柜、变电所内照明工程、接地工程及室内外高压低压电缆线路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175日历天,2024年6月10日--2024年12月1日(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535,599.08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2月-2024年4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其中一项,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