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玛瑙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玛瑙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10.gov.cn/ylSit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GSL0126-202403-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4-00481
3、项目名称:玛瑙河流域防洪治理工程(二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50(万元)
6、最高限价:850.17(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是对玛瑙河流域进行防洪治理,实施范围为Q2+115-Q6+500和Q8+130-Q10+420。主要施工内容为堤防加高培厚3468米,新建浆砌石护脚6440米。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许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不得相互兼任;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