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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7 数据编号: 562662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四川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电站110KV送出工程(第二次)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电站110KV送出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 /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巴中市平昌县江家口水库电站110KV送出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市江家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市江家口水库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和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2.2 建设规模:江家口水库电站通过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接入凤凰110千伏变电站,新建线路长度约24公里,导线截面积暂定为185 mm2,新建线路导线最高允许温度按80℃设计,线路长度及导线型号在送出工程设计中进行进一步论证确定。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05日历天(1、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2、可研报告通过评审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3、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报告通过评审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4、根据各阶段要求及时编制专题报告并通过评审。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部分专题报告编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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