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井冈山市湘洲水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井冈山市湘洲水山洪沟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井冈山市湘洲水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井冈山市发改委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招标人为井冈山市水毁河堤修复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为江西屹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单位:井冈山市水毁河堤修复工程项目部
2.2 工程名称:井冈山市湘洲水山洪沟治理工程
2.3 建设地点:井冈山市境内
2.2 招标规模:施工标招标控制价 10442715.60元,本工程治理河道总长为1.87km,治理起点位于北坑(K0+000),治理终点位于湘洲村入大旺水汇合口处(K1+870)。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砌石饰面砼挡墙护岸,总长2.871km;河道清障清淤0.255km;拆除重建水陂2座。新建0.86km长防汛巡查道路及防护栏杆。
2.3 计划工期:153日历天(2024年6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新建砌石饰面砼挡墙护岸,总长2.871km;河道清障清淤0.255km;拆除重建水陂2座。新建0.86km长防汛巡查道路及防护栏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