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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7 数据编号: 562758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安福县武功湖灌区2023年度山塘整治工程(2标段)、(3标段)、(4标段)公告

安福县武功湖灌区2023年度山塘整治
工程招标公告
   安福县武功湖灌区2023年度山塘整治工程已经核准(安发改核字【2024】13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安福县水利局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安福县利水勘察设计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安福县各乡镇
1.2招标规模:本项目为安福县武功湖灌区工程建设项目,由社上南干、北山、泸水河北岸、柘田、谷口等5个万亩以上灌溉片,1个主要小型灌溉片,213座重点山塘及1个引水工程整治8个子项目组成。
1.3标段划分:六个标段,工程总造价:约1478万元。
1.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1.5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为山塘坝体加高培厚,上、下游坡防护、溢洪道整治、平斜涵整治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施工企业,如省厅已经颁发有关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文件,此次投标单位需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需附上盖有省厅公章的关于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厅发文件或官网截图,并且要提供详细查询截图及网址);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未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9)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3]2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附件1。
  (10)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1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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