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市主城区排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工程(一期)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萍乡市主城区排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工程(一期)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萍乡海绵铁工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西睿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RJ-2023-009-2;
2.项目名称:萍乡市主城区排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工程(一期)项目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810400元;
5.招标范围:萍乡市主城区排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化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含各类管道安装约450km、3万吨/d污水处理厂1座、一体化泵站7座等)所涉及到的所有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2)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3)门窗检测;
(4)建筑节能检测;
(5)建筑节能检测;
(6)室内空气检测
(7)地基和基础检测;
(8)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复试;
(9)钢结构检测;
(10)全部涉及到的市政管材检测;
(11)全部电气管线检测;
(12)全部电气器具检测;
(13)幕墙检验;
(14)防雷设施检测;
(15)其他法律、规范、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需检测的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暂定自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开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方、联合体各成员分工等,且联合体各成员分工不得超过各自资质证书及检测资质认定范围,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括(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建筑幕墙、室内环境、建筑节能、建筑智能化、设备安装),并符合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各联合体成员资质汇总后须满足上述检测范围;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证书上的检测能力、参数等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检测工作内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各联合体成员检测能力、参数汇总后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