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河街道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基础配套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中河街道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基础配套工程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河街道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基础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中河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中河街道。
建设规模:中河街道格林生活广场、爱居公寓、公馆6号、四明春晓、中河名庭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基础配套工程。
招标控制价:150470元。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中河街道生活垃圾智能回收箱基础配套工程一期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