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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9 数据编号: 5645246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市涪陵区清水塘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涪陵区清水塘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答疑及补遗
(1)
答疑部分
质疑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1条中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2.5%,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但第八章投标函格式中的安全生产费费率为2%。请明确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如何填写?
答:因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
(一)投标函”在电子招投标系统里面为固定格式,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2.0%无法进行更改,故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注:投标人在填报《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进行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按实结算。具体详见补遗内容。
 
质疑
二、请问此项目是否有业主专家参加评标?经济部分仅控制在5分的分值差距,若有业主专家参与评标,此项目是否还有招标的必要性,不如直接内定算啦!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
三、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23年6月修改word版)范本业绩内容属于选填,你设置资质最低等级。明显排斥无业绩的三级企业,违反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规定。
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文本,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与实际需要编制。招标文件中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
3.《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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