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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9 数据编号: 564710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建设配套项目(方山窑村前村、后村、华侨、横街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公告

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建设配套项目(方山窑前村、后村、华侨、横街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建设配套项目(方山窑前村、后村、华侨、横街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已经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资〔2024〕45 号(项目代码:2109-330522-04-01-13649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长兴县林城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禾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预算约500万元。建设规模: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建设配套项目(方山窑前村、后村、华侨、横街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本次长兴县林城镇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农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污水建设配套项目(方山窑前村、后村、华侨、横街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工程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林城镇方山窑前村、后村、华侨、横街,建设地点:长兴县林城镇。
2.2工程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范围内污水管网及其他附属等一系列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等。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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