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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0 数据编号: 565026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陕西西安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西安高新区水利工程质量抽测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高新区水利工程质量抽测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CH2024-038、XDZ2024-57-N-29
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水利工程质量抽测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至2024年12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利工程质量抽测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甲级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非联合体磋商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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