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沣东水厂及沣皂水源地迁建项目剩余部分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沣东水厂及沣皂水源地迁建项目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2109-611203-04-01-259582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陕西沣渭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剩余部分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现状鱼斗路以南,丰镐大道以西,已建成涝渭水厂南侧 ;
2.2 工程规模:沣东水厂及沣皂水源地迁建项目规模为新建10万立方米/日净水厂一座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包括:10万立方米/日的净水厂一座,25组双水源井,水源地管理站一座,井间联络及输水管道约34000米等设施。本次招标部分规模为水源井24眼、井泵房26座、输水管线(含井间联络管)约22km、水源地管理站一座、水源地电缆线路及10KV外电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9300046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72189400元);
2.4 计划工期:230 日历天 ;
2.5 招标范围:沣东水厂及沣皂水源地迁建项目剩余部分EPC总承包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项目标段名称:沣东水厂及沣皂水源地迁建项目剩余部分EPC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下述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及以上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