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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0 数据编号: 565281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安康市紫阳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紫阳县2023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安发改农经〔2024〕106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紫阳县城关镇塘么子沟村、焕古镇焕古村、大连村、蒿坪镇黄金村、蒿坪村、改革村、金石村、高桥镇兰草村、裴坝村。
2.2工程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5座,铺设污水管18215米及配套检查井、沉泥井、跌水井等。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16238691.35元;
2.5 计划工期:1标段90日历天,2标段120日历天,3标段150日历天,4标段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施工标段,分别为:
施工1标段:位于城关镇塘么子沟村,投资额2022274.09元。
施工2标段:位于焕古镇焕古村、大连村,投资额5720415.51元。
施工3标段:位于蒿坪镇黄金村、蒿坪村、改革村、金石村,投资额7632056.28元。
施工4标段:位于高桥镇兰草村、裴坝村,投资额863945.47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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