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二一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服务费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二一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服务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121T[2024]21号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二一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服务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二一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服务费项目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第八师一二一团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