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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0 数据编号: 5654509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四川金堂县水务局金堂县2024年水务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金堂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等8个项目可研编制及相关专题论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212024000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堂县2024年水务项目可研及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金堂县城北片区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等8个项目可研编制及相关专题论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6.2.1合同分包由“ 
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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