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望奎县妙香山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望奎县妙香山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望奎县水务局以望政水发〔2024〕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望奎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亿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望奎县水务局。招标编号:hljyh2024-00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妙香山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望奎县妙香山。
2.3建设规模:治理坡耕地11.46h㎡,截流沟9.2km,治理侵蚀沟30条,沟壑总长度2731m,沟壑总面积2.09h㎡沟头防护29处,石笼谷坊14座,护岸工程1468m,建筑物7座,作业路9.306km,经济林3h㎡,果树林8.46h㎡,补植果树11.19h㎡,水保林0.27h㎡,补植榆树7.5h㎡,植物过滤带栽植灌木5.66h㎡,围栏12600m。(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2.4主要建设内容:截流沟9.2km,沟头防护29座,石笼谷坊10座,护砌 952m,秸秆填埋915.4m3,围栏6100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共计39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2.9最高投标限价:第二标段4028737.64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上述给定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