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森工带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施工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czx2024-hlj-0110
1.招标条件
伊春森工带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以黑林草局函【2023】3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春森工带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伊春森工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森工带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林场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施工;
2.2总投资额:2856万元;
2.3建设地点:伊春森工带岭林业局公司东方红林场、北列林场、永翠林场、明月林场;
2.4建设规模:建设场貌整治工程、亮化工程、硬化工程、排给水工程。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共14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21,069,042.1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4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4年04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