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下沉人员整治工作通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委托,就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下沉人员整治工作通信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最低价法)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2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MZX20240510015
2、项目名称: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下沉人员整治工作通信服务
3、预算金额:237,405.00元
4、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应答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谈判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谈判应答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由谈判应答人在《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