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4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租赁摆渡车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2024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租赁摆渡车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4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租赁摆渡车服务项目,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服务范围: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重庆市2022-2024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入围公司名单》内的交通运输企业。
3.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车辆租赁公司(提供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须从事车辆租赁业务3年以上,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道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是《重庆市2022-2024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入围公司名单》内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配备车辆的发动机排放满足国家标准,车辆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提供相应车辆里程数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且行驶证须为投标人)。
3.5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驾驶员要求:驾驶证为A1照、驾驶大客车三年以上、年龄58周岁以下且体检合格),并无交通责任事故及吸毒、刑拘史记录。在服务过程中,如项目业主方发现司机不符合要求,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提供身份证、驾驶证、体检合格复印件,提供“无交通责任事故无交通责任事故及吸毒、刑拘史记录”承诺书原件)。
3.6车辆的费用:驾驶员工资、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油料、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整)等一切费用由租赁公司承担,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提供1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汽车租赁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前述金额50%的发票复印件)。
3.8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