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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1 数据编号: 566753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市南川区土溪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一期)管道材料及设备采购答疑补遗文件


重庆市南川区土溪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一期)
管道材料及设备采购答疑和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有关质疑答复如下:
(一)根据2024年5月6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发布的有关“南川区土溪水厂改扩建 及管网延伸工程重庆市南川区土溪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一期)管道材料及设备采购 ”招标信息 作为该项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其中2.2.4
(2) 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内的“投标人能力”部分,提出如下异议与质疑: 1、投标人具有同时生产ppr、涂塑钢管的生产能力,得4分。 质疑点:ppr是塑料管,涂塑钢管是钢管类,是两个不同的性质和品类,正常招标都会分开 ,因为整个重庆地区满足该条款的只有唯一的一个厂家,该条款的设定存在明显主观性和偏向性。 2、投标人具有相关检测设备,得5分。 该条款里面提及的5个设备,除了南川本地的一家企业,整个西南地区找不出第二个厂家刚好5种设备都齐全的,该条款也存在量身定制的嫌疑。 根据以上提出的两点异议与质疑,望招标人重新评估该条款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并作出必要的调整。
答:
1、投标人具有同时生产ppr、涂塑钢管的生产能力,得4分。本项目对ppr、涂塑钢管采购数量较大,同时具有ppr和涂塑钢管生产能力的投标人在采购过程中能更好的避免浪费时间和资源,能更高效的完成供货,售后服务更有保障。本项目是公开招标,同时具有ppr和涂塑钢管生产能力的投标人有多家。因此本条款的设定不存在明显主观性和偏向性。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条已作调整,详见补遗通知。
    
(二)根据2024年5月6日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发布的有关“南川区土溪水厂改扩建 及管网延伸工程重庆市南川区土溪水厂改扩建及管网延伸工程(一期)管道材料及设备采购 ”招标信息 作为该项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其中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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