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市大通区高塘湖西部水系生态修复工程(EPC)招标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高塘湖西部水系生态修复工程(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南市大通区高塘湖西部水系生态修复工程(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南市大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淮南市大通区高塘湖西部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字〔2023〕26号)
1.4 项目代码:2302-340402-04-02-665519
1.5
招标人:淮南市龙腾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项目业主:淮南市龙腾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2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不采用“评定分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南市大通区高塘湖西部水系生态修复工程(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GCHNG0185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GCHNG0185-1
2.5 建设地点:淮南市大通区高塘湖
2.6 建设规模:
(1)高塘湖西部生态岸坡建设工程。①入湖河道生态治理建设工程,开展大郢河、洪圩河、柿元河、马厂河等河段生态治理,涉及河道总长度约 20.93千米。 ②河口湿地工程,拟建设河口湿地规模约 128310平方米。
(2)湖滨浅水区水生植物恢复工程。设计湖岸线长度约 17千米,水生植物恢复区规模约 506610平方米。其他建设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 合同估算价:6342.15万元(其中建安费中央预算资金:6056.0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设计费:90.8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预备费:195.25万元。)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约150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周期15日历天(报审报批时间除外,设计开始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施工工期135日历天(施工开始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9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EPC)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图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移交、设备采购、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以及其他项目相关咨询服务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内容如有不一致,以主管部门规定、招标人要求及经批复的施工图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1)设计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专业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承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环保(环境)工程类或给水排水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承诺。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拟派施工负责人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承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