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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3 数据编号: 567080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市将乐县白莲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80401100188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将乐县白莲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以明农[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白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将乐县白莲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将乐县白莲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将乐县白莲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将乐县白莲镇村头村、小王村、铜岭村、洋源村、墈厚村、三溪村、罗地村、御岭村、白莲村、大里村、天许村等十一个村;
2.2 工程规模:约 931.6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一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具体以将乐县白莲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农田修复)项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8034984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合格标准、达到《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农建函〔2021〕735号);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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