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小河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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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小河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东安区东小河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sl0300g240508001001;
三、现澄清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现变更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主体工程和关键工序分包,具体依照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依法分包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总承包应将其选择的分包项目的资质、具备专业施工能力等情况上报招标人审查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施工。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