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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3 数据编号: 568045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湖北安陆市清水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EPC)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安陆市清水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EPC)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AL-202405SL-012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82-2024-00216
3、项目名称:安陆市清水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EPC)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525.84(万元)
6、最高限价:11525.84(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0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3)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 3.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类)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类)资格;
(3)投标人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5)施工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
(6)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相关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大员)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7)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建造师)、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8)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 3.1.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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