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风景名胜区半山寺地段(玉屏景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风景名胜区半山寺地段(玉屏景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行审【2023】1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风景名胜区半山寺地段(玉屏景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项目编号:HJAGC2024G088;
2.3建设地点:黄山风景区玉屏景区半山寺地段;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楼、6#原商店、设备用房修缮出新、加固及配套安装工程,室外地面、生态环境整治、蓄水池及排水沟修复、新建挡土墙、雨污水及给水、无人机停机坪、挡土墙加固及其配套安装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造价约1151万元;
2.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1#主楼、6#原商店、设备用房修缮出新、加固及配套安装工程,室外地面、生态环境整治、蓄水池及排水沟修复、新建挡土墙、雨污水及给水、无人机停机坪、挡土墙加固及其配套安装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11513219.76元;
2.10项目性质:建筑工程类;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 他:/。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9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