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煤山镇仰峰村全国红色美丽村庄河道整治工程公告
煤山镇仰峰村全国红色美丽村庄河道整治工程
(不见面开标)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公开项目为煤山镇仰峰村全国红色美丽村庄河道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煤山镇仰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补助及自筹。委托发包代理单位为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发包范围
本工程为煤山镇仰峰村全国红色美丽村庄河道整治工程,工程涉及河段为合溪南涧支流仰峰涧,河道全长909m,主要包括拆建堰坝1座,新建堰坝1座,改建堰坝1座,新建消力池1处,新建块石挡墙护岸1089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挡墙基础浇筑、块石挡墙砌筑、混凝土堰坝浇筑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估算造价约 142 万元。
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 合格 工程质量标准。
5、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承包申请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地在湖州市内的独立法人,同时必须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本工程需要;
5.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根据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20〕7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行业管理统一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包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