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东水务2024年-2025年物业外包服务(第三次)
渝东水务2024年-2025年物业外包服务(第三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东水务2024年-2025年物业外包服务(第三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第五部分服务内容”
2.2 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量合理配备人员数量,确保按时按量按标准完成相应工作。
2.3服务期
本次服务期期限为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其中服务期开始后前三个月为考察期。考察期服务费暂不支付,若考察期内乙方严格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等要求履行义务、服务经甲方考核合格、满足甲方要求且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成就,则甲方在服务期限届满,乙方无任何遗留问题,全部撤场和完善相关移交手续,双方完成结算且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考察期服务结算费用;若考察期内未践行投标时的各项承诺、考核不合格、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和(或)不按合同约定等要求履行义务,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招标人有权不支付考察期内服务费、服务成本、劳动用工成本、物料成本支出等任何费用(招标人已支付的由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解除/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全额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完全赔偿给招标人和(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为单一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业绩(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合同期内2个付款周期的发票存根的复印件)。
3.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在上岗前必须提供入驻服务人员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4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招标人及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3.6条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承诺更换人员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招标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
3.5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6考察期内未践行投标时的各项承诺、考核不合格、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和(或)不按合同约定等要求履行义务,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考察期内服务费、服务成本、劳动用工成本、物料成本支出等任何费用(已支付的由乙方在招标人发出解除/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全额退还),由此造成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由投标人完全赔偿给招标人和(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7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