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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4 数据编号: 569069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安庆大寨河及环石塘湖排水防涝整治工程(五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大寨河及环石塘湖排水防涝整治工程(五标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寨河及环石塘湖排水防涝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安发改许可[2024] 13号;
1.4
招标人:安庆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1.5 项目业主:安庆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大寨河及环石塘湖排水防涝整治工程(五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h0gc24a02g078fs34080120240270号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0gc24a02g078fs34080120240270号;
2.5 建设地点:安庆市;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为《大寨河及环石塘湖排水防涝整治工程》其中一子项,工程项目包括东大湖淤泥管道输送及真空预压(环保绞吸清淤已由其他标段实施,本次仅为超运距管道淤泥加压输送至弃泥点,并对淤泥进行真空预压处理)、象山大沟支流沟渠清淤护砌;森林消防三大队排水管网、东大湖驳岸修复、菱南大沟菱湖段箱涵改建。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
2.7 合同估算价:35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水利/市政-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任一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 1 月 1 日(含)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投标人具有真空预压淤泥处理施工业绩或单个合同不低于6公里淤泥管道输送施工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方基本账户提交。
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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