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激波吹灰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激波吹灰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4-398)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激波吹灰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2条焚烧线,单条线垃圾处理能力500t/d,每条生产线单独配置一套烟气净化处理装置,用于去除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时烟气中含有的多种有害物质。焚烧线设备连续运行,年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小时。
本工程利用水平烟道上的清灰预留检修孔改造安装激波吹灰器。每台炉吹灰点位只设置一层,左右侧共计18处。两台锅炉均进行改造。
投标人承担该设备的设计、制作、供货(含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使用培训,并对系统的整体技术性能负责。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激波吹灰器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人。投标人须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