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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5 数据编号: 569403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宁夏银川市草原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公告

银川市草原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草原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4]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草原防灭火站2处,共1030平方米。草原防火检查站7处,共460平方米,均为砖混结构,贺兰县1座60平方米,位于滨河沿线。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座400平方米,分别位于马鞍山管理站、北沙窝管理站、大泉管理站、甜水河管理站、横山一号路护林点、大海子护林点;流动检查站7座,均位于灵武市。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涉及草原火灾高风险区(灵武市)和草原火灾一般区(贺兰县、金凤区、西夏区、兴庆区、永宁县),主要布局在银川市境内黄河两岸滩地、110国道东侧、典农河水系及河东毛乌素沙地荒漠草原区域。
2.3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外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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