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24年民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资金)(第二次)标段二
2024年民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资金)(第二次)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民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资金)(第二次)已由海东市农业农村局以东农发〔202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民和县西沟乡马家河村、三方村、南垣村、官地村、塔先村、瓦窑村1个乡镇6个行政村
(2)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总规模650.21hm2(9753.15亩),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为425.22hm2(6378.30亩),全部为旱作高标准农田。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0785001002
标段名称:2024年民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资金)(第二次)标段二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民和县西沟乡三方村、西沟乡南垣村、西沟乡官地村 建设内容:三方村:田块整治工程99.61公顷、土壤改良工程99.61公顷、田间道路工程25586.94m; 西沟乡南垣村:田块整治工程41.06公顷、土壤改良工程41.06公顷、田间道路工程5523.12m; 官地村:土壤改良工程17.12公顷、田间道路工程3322.76m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