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重发公告第1次)
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
工程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实施的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经射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射行审投资备〔2023〕10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中的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
(3)标段名称: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工程施工。
(4)建设地点:射阳县临海镇(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区内)。
(5)项目规模: 本项目新建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52554.6平方米,购置75T/h锅炉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上料系统等设备共4台(套),水处理系统1台(套),使用生物质燃料,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供蒸汽150万吨的生产能力。
(6)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与工程内容:除项目全部土建工程施工(不含本标段设备基础。本标段设备基础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3×75t/h锅炉(及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外的“设备及工艺管线”,预留第4台75t/h锅炉及相关设备工艺管线通道。具体招标工程范围与工程内容应结合“工艺流程施工图及工艺分界、平行发包分界点说明、品牌推荐表、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以及下列相关表述”理解,相互补充。并满足4x75t/h(三用一备)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运行配套的部分设备及工艺管线。
1)化水设备及管线、化验设备:取水口(含取水口、取水泵、埋地管道、进出线电缆、控制信号线、监控设备及信号上传至DCS系统等)至化水车间室内外全部设备及管线(除变送器至主厂房之间的管线,不含变送器)、磷酸盐加药装置、汽水自动取样冷却恒温装置、在线检测装置、燃料及水化验设备以及工业水池至化水车间连接管线设备等。
2)原水预处理装置:缓冲池、污泥池、网格反应沉淀、D型滤池内外管线及设备,加药脱水、反洗设备管线及滤池出水至工业消防水池等设备、管线。
3)综合水泵房、工业及消防水池:综合水泵房、工业及消防水池全部设备及至各用水点管线(不含消防设备及室内外消防管道)。
4)燃料输送设备及管线:秸秆半露天堆料棚内料坑设备、除尘设备、输送栈桥内设备及料仓前所有输送和卸料设备及管线(含照明、检修箱、给排水设施)。
5)机务设备及管线:采暖换热器装置、油点火系统(燃油储罐、点火油泵及油泵房至锅炉点火器的管线)、中低压分汽缸及配套管线、循环冷却水系统、工业水系统、污水收集系统、蒸汽管道、空压机房内所有设备及管线、空压机房至全厂各用气点(其中环保岛区域内按储气罐进口阀前为分界点)等。
6)除灰渣设备及管线:主厂房内至渣仓输送设备(含渣仓)、除尘器灰斗下方至灰库(含灰库所有设备)输送设备及管线等。
7)环保设备及管线:主要指脱硝、脱硫、除尘电源部分等。
8)电气设备及管线(含设备基础、含变频器控制柜基础、含电缆沟、含包封、含封堵等):从厂区红线外环网柜接入点起至主厂房10KV高压配电室(含环网柜基础)、高压配电室内所有设备及管线(含接地系统、不含变频器控制柜)、低压配电室内所有设备及管线(含变频器控制柜)、化水变配电室内所有设备及管线以及各配电室之间的管线、配电室至各用电点电源箱管线(含电源箱)、电气监控及继电保护系统(含集中控制室)等。
9)热控设备及管线:主要指变送器前至各设备的相关设施等(不含变送器)。
①地磅:地磅、地磅至取样值班室至集中控制室上传系统(含所有管线)等。
②洗车平台:洗车平台全部设备及管线。
说明:
1)75t/h生物质锅炉为热电联产发电锅炉,其单机容量不超过10万千瓦。
2)中标人还应提供相关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述)
①设备单调联调期间中标人及各生产厂家安排各不少于1名专业人员到现场调试。满足锅炉联调、72+168h试运行的要求(四方验收合格后移交),含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②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提供本标段设备及其工艺流程的全部有关技术资料、易损易耗件的备品备件、为招标人提供业务培训、为项目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其他相关伴随服务。
3)上述伴随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内的所有内容,为满足全部系统安全、稳定、连续运行时间大于半年的要求,需BIM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报原设计单位和建设方确认后实施),自行消化清单内未体现的工作量,按总价合同进行结算。
(7)最高投标限价:6600万元。
(8)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9)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
(10)工期:180日历天。
说明:上述工期包含设备生产与安装图纸的深化与审查、设备采购与安装、设备调试(含单调、联调)、试运行。其中包括配合锅炉设备进行72+168h试运行。
(11)资金来源:自筹。
(1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成套设备质量标准:合格。
2)安装质量标准:合格。
3)其他服务:合格。
说明:项目完成后,承包人必须保证项目通过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的验收。
4)安装质量目标:力争获国家“安装之星”奖。
说明:获得国家“安装之星”,按国家“安装之星”工程对应的合同价格的2%奖励。
5)免费质保期:不少于2年。
6)品牌说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品牌推荐表”中的推荐品牌选择使用。如投标人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其他产品供货的,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推荐品牌,且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一旦中标,除发现涉嫌品牌报备、品牌垄断,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市场价,或本地无法供货,提出相关证据经招标人确认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推荐品牌。同时报经有关部门对该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调查,对涉嫌指定品牌或变相指定品牌的设计单位、采购清单编制单位记不良行为,限制其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投标资格,我市国有资金项目招标不得推荐采用该品牌。同等条件下,不得排斥投标人选用盐城市地产品牌进行投标。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