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4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石河子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溯源及分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石河子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溯源及分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2024]368号
项目名称:2024年师市环保专项资金—石河子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溯源及分析项目
预算金额(元):21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0
采购需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溯源及分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服务期限结束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兵财库[2023]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10)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