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龙港区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压力流甲供材(一标段)公告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压力流甲供材(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已由葫芦岛市龙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备〔2023〕1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
2.标段名称: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项目压力流甲供材(一标段)
3.建设地点:葫芦岛市
4.建设规模: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排海管道分为陆域排海管及海域排海管,管道总长度为13.648km。陆域排海管道总长度10.18km,海域排海管道总长度3.468km。本项目新建提升泵站1座。
5、招标内容:采购管材。
6.总 投 资 额:38477.90万元
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合同签订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每天供货不少于250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