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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5-16 数据编号: 570754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江苏庆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庆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已由睢经济发投【2023】5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已落实。招标人为睢宁县水源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庆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睢宁县庆安水库及涉及河流。
2.2项目建设内容: 庆安水库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水库及周边河流采用无人船搭载水质、水位、浮游植物等移动式监测系统,在水库中布设水质、水体光谱等固定式监测设备,建设智慧水库信息化平台等内容。
2.3招标范围:庆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包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等方案编制工作,以及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制,相关咨询及设计的汇总上报,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4勘察、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后5日内提供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主体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体。(须提供联合体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业绩的要求:投标申请人(牵头人)自2019年5月1日以来具有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水库(水源地)信息化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牵头人单位人员)要求:具有水利专业(环境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注: 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备相匹配):/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7)勘察负责人要求: /
(8)勘察设备要求: /
(9)信用等级要求: /
(10)其他要求: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在失信记录解除前,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以由设计单位为主体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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