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5-16 数据编号: 570800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朝阳路(东环街-世纪街)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4】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晋州市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朝阳路(东环街-世纪街)改造工程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朝阳路(东环街-世纪街)。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全长约892m,铺油盖被工程。
2.1.4总工期:105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最高限价:871.5592万元(其中设计费:9.1292万元,工程费862.43万元)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如为新版资质可提供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1、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
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监督单位:晋州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相关推荐: